视同销售,在所得税汇缴时候,收入调增,视同销售成本调减,这个不是相当于没有动作吗,那赠送时候当时的税前费用,需要调增,不给扣除吗,好混乱。。。。麻烦老师给指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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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8:27
在视同销售的税汇缴中,财务科目的处理应当以收入为主,调增收入,并将所得税按照规定缴纳。赠送时产生的税前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收支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收入中已经包含了赠送费用,那么在计算所得税时,该部分应当作为费用扣除;反之,如果收入中没有包含赠送费用,那么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发生额计入费用中,再由其他收入减除。总之,就视同销售的税汇缴而言,企业收入费用的处理应当有其具体的实际内涵,而不是事后乱收支不管。
拓展知识: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将自行制造或者从其他单位购入的货物及加工,分销,使用等,均视为按照规定税率征税的销售行为,从而获得的进项税抵扣或者是销售额的减免等优惠政策。
2023 01/2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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