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你好 企业去年3月份有一笔6000元的费用 付款挂了账 业务今年才拿发票回来 开票是去年3月份开的 这个可以直接入费用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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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8:27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确实可以将去年3月份开具的6000元的发票金额直接入费用,并记入去年的费用。该发票按照实际发生时间原则记入企业去年3月份的期初余额,但现在拿到发票,就应以发生原则来处理这6000元的款项,即以去年3月份实际发生的日期记入去年的费用,为了确保企业账务的准确性,发票入账时,可以在发票总金额前注明“按去年年末实际发生记账”,这样可以有效地记录和分辨费用的实际发生。
拓展知识:在财务管理中,原发生原理和实际发生原则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原理。原发生原则即财产和费用的账务记录应该按照原始发生顺序发生,即按照交易发生的顺序及其金额来记账,不管是否发生收支;实际发生原则要求会计凭证的记账应该根据交易实际发生的时间和金额来记账,但不管付款时间。
2023 01/2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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