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 4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不含税价),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当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可抵扣进项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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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7:45
根据税收法规,可以抵扣进项合计总额按如下计算:
①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40万元,可抵扣进项总额为40万元;
②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不含税,可抵扣进项总额为4.75万元;
③本企业当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可抵扣进项总额为8万元。
因此,可抵扣进项总额为52.75万元。
拓展知识: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一般按原增值税发票中可抵扣进项税额减掉农产品销售费用所得差额,在未超过原增值税发票中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下,进行抵扣。
2023 01/2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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