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以内没有发票 可以开收据做账 加上报销人的身份证信息,请问税法上有这条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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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小额销售额的纳税人,可以开具收据代替普通发票,但是应当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收款人签章、报销人的身份证信息等明确的标记。 因此,在税法上有关于开发收据,无论是否加上报销人的身份证信息,均有相应的规定。
此外,在使用收据进行报销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收据应当真实可靠,不能变造、伪造;第二,收据应当记载报销事由,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签章等明确的标记;第三,收据应当记载报销人的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以验证是本人报销。
2023 01/2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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