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是建筑施工企业,也有代销材料,有个材料需要安装,签订了销售合同,以材料为主安装为辅,开具13%材料发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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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6:08
答:根据《增值税税收征管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内容包括购买方提供材料及有偿提供安装、安装、调试、技术指导等活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开具13%材料发票。”因此,您所提及的这种情况,根据上述规定是可以开具13%材料发票的。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为了避免任何税务问题的产生,要强调双方相关的条款,比如:服务费用的具体细节;材料费用的单价;安装或服务的具体内容等等,这些是为了给税务局证明是否可以开具13%材料发票所必须考虑的因素。
此外,当某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也可以选择另外的计税方式——17%服务发票,该发票开具时需提供服务明细,以及所提供服务内容,以便税务机关审核。总之,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正确的开具发票。
2023 01/2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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