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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2018年实际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94万元。下列关于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纳税调减194万元B.纳税调减145.5万元C.纳税调增145.5万元D.纳税调增194万元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5:09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可以将新产品研发费用(非技术服务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但与纳税调整有关。即,企业可以根据新产品研发费用准除利润总额部分以外的利润总额,申报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作出正确表述,应该是纳税调减194万元,因为可以在税基减免194万元,以减低企业缴纳的税款。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产品的企业可以将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中的经营成本部分(如计算机软硬件购置费、试制费用等)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减免其利润总额部分以外的利润总额,申报企业所得税,以减免或减低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2023 01/2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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