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是做工程的,属于分公司,涉及到一个市政工程。投标是总公司中标,开票收款是分公司,已经签订三方协议。因为开票收款都是分公司,总公司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我想请教下,有关这方面的有没有相关部门或者税务部门有相关文件支撑?文件号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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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4:46
根据您所提出的情况,在总公司中标获得项目,尽管投标由总公司完成,但付款收款却由分公司完成,这种情况在采购总部或采购分部都有可能发生。 在此情况下,您需要准备的文件有:1)投标文件;2)合同;3)三方协议;4)发票;5)支付凭证等,文件号可以根据上述准备的文件新建,或者是在税务部门申报开票时新建。另外,您可以给总公司一份发票证明,告知总公司发票由分公司开出,以证实分公司的发票真实性。
2023 01/2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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