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时候当月开的普票不能作废了,要冲红了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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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4:22
当月开的普票只有在被使用的当月(即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与使用日期在同一个月)或之后的次月可以作废,晚于两个月则不能作废,而应该发起冲红程序,也就是红字发票申请。
冲红程序:
一、填写冲红申请书,根据发票真实情况,详细说明发票结账问题、不符合开具要求及因故需冲红的理由,并联同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给发票管理机构;
二、发票管理机构审核材料,确认发票存在冲红问题,然后对发票原件作废,同时下发红字发票,按照已经审核准确的信息开具;
三、申请人收到红字发票,按照发票使用程序正常正常使用,结账正常,发票结账问题得以解决。
拓展知识:冲红程序不仅仅是红字发票的申请,还包括对发票的审核,以及结账问题的解决,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避免税收资源的浪费。
2023 01/2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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