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进项电子专用发票 对方没有把我们公司的联系方式体现在发票上 需要重开嘛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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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3:40
如果收到的进项电子专用发票上没有体现你们公司的联系方式,可以选择重新开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016年版)》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发票收方补开发票,须重新登记,但不得向他人再次开具”,因此,发票收方需要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将公司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填写,再次向发票开方方提交开票,以确保发票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发票信息不规范所造成的财务风险。
另外,在重新开具发票时,也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在原发票的基础上,采用税务系统方法完成发票的正确登记,包括校正原发票上的错误,同时也可以进行新发票的登记,这样可以节省纸质发票的重开具的工作量,在发票管理上也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
2023 01/2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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