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人员工资,没发开劳务票,其中一个人员代发,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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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2:11
建筑工地人员工资如果没发劳务票,其中一个人员代发,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以及国家《会计法》部分规定,正确做法应该如下:
一、在支付工资前,企业应认真做好劳务人员的管理,如实登记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并作好详细的记录;
二、一般给员工发放工资时,应根据实际记载的时间及内容开出劳务票,以证明员工已收取报酬;
三、如果没发出劳务票,即使工资已给员工,企业还应根据实际记载发出劳务票,并在会计账簿上登记;
四、企业的会计帐户应当做好工资支付记录,并及时结算,同时要做好其他相关税收的缴纳记录;
五、劳务人员应当要有该企业的劳务合同或用工记录,证明合法就业,如果没有,则工资不受法律保护;
六、在做会计记账时,要把支付工资明细记载妥善,不能随意抹消和修改,并将现金支付和转账记录清楚记录。
总之,没发开劳务票,其实一个人员代发的情况,有时候会给企业的会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做账时,应该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认真记录,在记账时要把支付工资明细记载妥善,以确保账目真实可信。
拓展知识:企业会计记账应当把握记账精神,即“完整、准确、及时”,要根据会计原则、法律法规,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要求,认真负责,准确、完整地记录所有财务信息,以保证账目真实可信。
2023 01/28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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