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徐女士2021年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要求:计算徐女士因此事2021年11、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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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0:46
徐女士因出租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1月份:3800元的出租收入减去1200元的维修费用后应纳税额为2600元。个人所得税计算会受到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税率在3%-45%之间,速算扣除数为0-3万,比例依次递减。
本案例中,徐女士的1个月的出租收入2600元,首先该纳税额可以扣除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后只剩600元,即真实应纳税额。由于徐女士的出租收入低于5000元,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00元×3%=18元。
12月份同理,徐女士每月净收入是3800元,可以扣除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后只剩800元,即真实应纳税额。由于徐女士的出租收入低于5000元,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800元×3%=24元。
综上,徐女士2021年11、12月份因出租住房应缴纳的总个人所得税为18元+24元=42元。
拓展知识:按照规定,居民个人按市价出租住房,每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按照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额减少3000元,此专项附加扣除为居民个人出租住房引入政策性税收优惠政策。
2023 01/2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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