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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6、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1月,取得广告设计服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奖励费含税收入5.3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已知,设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为什么设备租赁费的16万元,不用乘以它的税额呢?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0:4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设备租赁费与广告设计服务属于不同的增值税征税目的,因此其上的税金额不能够参与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数额。它被视为特殊纳税人应缴税金,依照“具体纳税税负法”,应由特殊纳税人自行分别计算计算缴纳。因此,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31.8 万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的分类税负法是指根据纳税人的营业所得税计算税负的法律法规,一般按照企业的经营收入类别,如货物销售收入、劳务收入、服务收入,或者根据不同的税收对象,如具体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来区分计算税收的税率。
2023 01/2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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