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是事业单位,去年做账时发放工资时本来应该是借应付职工薪酬,结果误计为工资费用,那今年调账如何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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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0:22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应按照职工薪酬的结算方法计提职工薪酬费用。按照“原科目,原金额,借贷金额相等”的原则,去年做账时误计为工资费用,则应进行借贷调账。即下月年度财务报表编制时,将贷方误计的工资费用调转到应付职工薪酬,同时将相应金额的应付职工薪酬调转到借方的费用科目中。从而,达到两个账户实现调节,保证本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要求,以及利润表预算准确性。
拓展知识:误计工资费用并不是会计处理问题中独一无二的。有时出现的还有误计为销售费用等情况,这都会影响报表的准确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审计人员可以对公司会计记账工作进行审计检查,以验证处理期间的会计科目及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2023 01/2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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