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受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法行使销权的,应自胁迫行为终
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为(
A. 1 年
B. 3年
C.90日
D. 5年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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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8 09:52
答案为C.90日。根据民法的规定,受到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自行行使销权权利,但该期限不能超过90日。也就是说,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当事人一方需要在90日之内行使销权权利,超过90日就过期,便失去了销权权利。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使当事人不致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做出不能自由作出的行为,从而保护民事行为的效力。同时,该规定也是对受胁迫当事人提供保护和救济的措施,以保障受到违法性背压时可以合理地行使销权权利。
拓展:销权权利一般是指当事人可自行放弃一做出的法律行为或者撤回做出的法律行为,以取消产生的法律效力。销权权利也是当事人可以在合法约束下自由行使的权利,这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而,销权权利的规定,既保护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又能够维护民事行为的效力,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2023 01/2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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