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公司总部在上海,因为业务需要,我们有在合肥开立了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不产生营收,只有费用,因为都是客服部门,这样的情况,我们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分摊给分公司吗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8 06:06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是的,分支机构在当地应当按照当地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与此同时,在税务报告时,合肥分公司的所得税也必须单独结算,并将其税款分摊给所有受收入影响的公司。在缴纳所得税时,分公司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业务活动情况、收入和支出情况,以便税务机关按照本地税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而且要把合肥分公司的收入作为统一纳税实体来缴纳所得税。拓展知识:当地税务部门会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以及业务活动情况,计算分支机构的税金,然后对其进行税收征收。
2023 01/28 06:16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