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二季度增值税延缓缴纳,是统一在6月份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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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7 22:46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税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安排企业申报、缴纳2019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增值税及附加,在2020年7月15日前统一申报、缴纳。这意味着一季度和二季度增值税延缓缴纳是统一在2020年7月15日前缴纳的。
因此,企业申报、缴纳2019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增值税及附加,是统一在2020年7月15日前缴纳的,而不是在6月份缴纳。
另外,为了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国家对部分企业实行了减税政策,其中,给予企业可以两期超过按照依法应缴金额的20%的增值税,即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11月15日缴纳,一次性缴纳60%,剩余40%可以在2021年1月15日以前缴纳完毕。
拓展知识:
除了上述两个减税政策,国家还实行了多种其他减税政策,比如延期缴纳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国家也强调,企业要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提高税收管理质量,严格依法缴纳税收,遵守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税收社会责任。
2023 01/27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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