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连续生产是否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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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7 21:20
是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连续生产是可以准予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企业连续生产所使用的外购产品或服务,可以按照本法规定扣除。例如,外购的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可以用于生产所需的部件,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扣除。但是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比如外购的产品或服务在生产过税过程中并不能以实物形式反映出来,就不能够享受抵扣税收的优惠政策。
拓展知识:企业在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中,还有很多可以扣除的支出,比如企业技术研发经费,投资者权益转换支出,以及企业职工的福利支出等。这些支出都可以从企业的纳税费用中扣除,以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
2023 01/2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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