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客户应付11356元,实付11300元,尾款客户不给了,尾款56元如何做凭证,才能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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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7 20:43
首先,客户应付11356元,实际付款11300元,尾款共56元,应作如下凭证。
1、收款凭证:
银行账户:客户账户X
收款金额:11300元
支付用途:客户应付账款11356元
备注:客户应付11356元,实际付款11300元,不给了尾款56元。
2、应付账款凭证:
借:应付账款11356元
贷:银行存款11300元
尾款56元
备注:客户应付账款11356元,实际付款11300元,不给了尾款56元。
上述凭证可使尾款56元得到正确结算,结清客户账款。
综上所述,处理客户尾款56元,应作如上凭证,以正确结算、结清客户账款。
拓展知识:
会计凭证的特征即可归纳如下:
1、编号。以格式制定,以便查询使用。一般编制一般凭证以3位编号,记账凭证以4位编号,财务报表调整凭证以7位编号;
2、日期。即凭证签发日期;
3、摘要。说明凭证的内容;
4、借方和贷方。凭证上分别标明借方和贷方的科目和金额;
5、经办人。即凭证签发者;
6、审核人。核对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原则;
7、记账人。记录凭证到账簿中;
8、复核人。核对报账簿;
9、凭证备注。注明凭证的附加说明。
2023 01/2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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