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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开始上班,四月份上了四天班,处于试用期,五号开始请假,六号向公司提出离职,没书面申请,自离。公司以未办离职手续为由扣押工资,并且称工资中需要扣除四月份为我所交的医保,合理吗?我没有查询到公司三月为我缴的医保记录。合理吗?公司月休四天,四月因为有节假日说月休多一天,以此没有三倍工资的说法,合理吗?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7 20:30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合理与否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关于离职手续的规定,如果没有,则公司不能扣除你的工资,也不能扣除你的医保。至于工资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第34条的规定,工作时间超过90天的试用期,离职时应支付三倍工资作为补偿。因此,公司以因节假日多休一天的原因,没有向你支付三倍工资,是不合理的。 拓展知识:离职者在离职前应及时到劳动监察部门办理劳动关系注销手续,以保护自身权益。离职时,应及时请求办理劳动合同注销登记,以及妥善处理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费等事宜,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3 01/27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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