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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2日向丁企业采购A材料1000千克。卖价为¥120,000。增值税为20400元丁企业以代付运杂费¥2000。其中¥100为运费准予抵扣¥7。贷款共142400元一,通过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支付。材料尚未收到。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9:20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本次丁企业采购A材料为1000千克,卖价为120000元,增值税为20400元,代付运杂费2000元,其中百元运费准予抵扣七元,贷款共142400元。贷款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支付,但材料尚未收到。 这里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指的是银行在收到付款人支付的货款后,将付款人的货款存入各自的账户,并在货款到账后给予卖方付款,以保障买卖双方货款的安全。 此外,买方在向卖方下单购买材料时,亦需合理安排付款,以及规定合理的期限,以保证卖方可以及时得到回款,使双方能及时完成交易。
2023 01/2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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