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租户提前退场,我们没收保证金,是入营业外收入?要计提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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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6:22
租户提前退场所收取的保证金,属于营业外收入,不应计入营业收入,也不应计提增值税,因为属于营业外收入,不计入营业收入计算应纳税额,也不计入营业成本计算增值税应税额。
但是,要想实现对保证金的收入税前扣除,还需要证明实际发生的收入及其具体科目,符合我国实施的进项税收税前扣除规定。另外,在营业外收入中需要进行分录及报税,以便资金正常流通,完成税务会计核算。
拓展知识:
营业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补助、拆借收入、其他营业外收入等,这些收入都不应计入营业收入,但依然需要完成记账及报税。
2023 01/2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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