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股份支付,权益结算或者现金结算形成的费用,1所得税前能扣除么,第二个人需要缴纳所得税么?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6:17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股份支付,权益结算或者现金结算形成的费用,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注释来确定是否有税前扣除的权利。一般来说,如果股份支付,权益结算及现金结算的费用都被视为企业的一部分支出,相应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所得税计算。因此,可以享受税前扣除,即可以直接从当前费用中减去,视作企业支出,有利于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第二个人,如果是拥有全资/控股等实体股权的企业主,则应根据税收法规的要求,对股份支付、权益结算或现金结算形成的费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得税。 拓展知识:股份支付、权益结算或现金结算形成的费用,在税务上的处理有两种方式:一是计入所得税报税,二是抵减营业税附加,即把费用作为损失税前扣除。企业在选择税前扣除方式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核算净税收最大化为前提,选择抵减营业税附加或计入所得税报税的方式来进行。
2023 01/27 16:33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