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假定2019年度其收入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6900元;
(2)取得股票转让收益100000元;
(3) 从A国取得投资红利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 800元;
(4)购物中奖获得奖金20 000元;
(5)受托为某单位做工程设计,历时3个月,共取得工程设计费40 000元。
要求:计算王某平时个人所得税的预缴额并办理年度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工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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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王某应当按月预缴所得税,所得税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王某月应纳税所得额:
月应纳税所得额=本月应纳税所得额(16900元+100000元+18000元-1 800元-20000元-40000元)=95900元
根据王某累计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应归入1500万元以下级别,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及其他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以从政府对应的税务机关或税务信息网站获取。
因此,王某每月预缴个人所得税=95900*25%-25800=17085元。
王某在2019年度的收入报告报道完毕后,应当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当年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实际超出预缴税款为应补缴税款,预缴税款多于应补税款的部分可以申请退税。
拓展知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税收居民的收入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收居民指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或以上的个人,规定了税收居民的收入可以被减除的基础,以及税收居民应该交纳的所得税的税率。
2023 01/2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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