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给不同方的押金是不是要计入其他应收款-押金-A,B,C这样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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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6:05
答:应该是要计入其他应收款——押金A,B,C这样列科目。可以将应收款分成若干类,其中一类是押金,该类应收款的科目项可以具体区分,比如押金A、押金B和押金C等,以此来区分来源是不同方的押金。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有助于具体管理各类应收款,具体判断明细事宜;二是有助于今后对这些账务数据进行汇总和对比分析,可以通过这样的分析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拟定措施,以达到账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目的。拓展知识:在银行操作中,如果一方向另一方付款,一定要求付款方在付款前交纳押金,称为押金。押金的收取和使用,有利于账务管理和活动的良好实施,增加了账务活动的安全性。
2023 01/2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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