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甲方用分公司与我方签合同,然后合同里面约定开票的抬头为甲方总公司,然后收款方式以私人对公这样可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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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5:39
可以的,但是您需要确认开票抬头为甲方总公司的账户是否可以收到私人对公转账。如果可以,您可以在合同里标明甲方总公司的账号,以及转入账户的具体信息,这样才能确保款项及时到账。另外,您可以考虑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分公司每月给我方付款时机,合同定期履行的约定,这样能够有效保障双方经济权益,减少因未按时付款而导致的诉讼成本。
此外,如果合同约定的款项较大,您可以考虑签订担保合同,以加强合同双方约定条款的执行力度,确保经济权益的实现。
2023 01/2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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