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方延迟给税金产生利息1980元,打款给对方,用途让写设计费,这个对方也没给发票,这个让对方开什么票吗,这个怎么做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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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5:34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对方开具设计费专用发票。在企业会计处理这类发票时,应该用“延迟给付税金” 核算科目进行核算,在延迟给付税金 增加1979元,企业收到发票时,随之用“其他应收款”核算科目登记,将其贷方1979元,由于其他应收款的增加,期末存在余额,差额中的1979元,为企业预付的设计费。
关于延迟给付税金,其本质是在被征税当期发生延期缴纳税款,但是其实已发生支出,所以会在月末结转到延期缴纳税款,这原本应该贷方缴税和贷方利息科目,然而由于设计费发票没有,所以就在延迟给付税金上取得,实际上,贷方应缴税金和贷方利息科目的1979元也会被跳过,会出现延迟给付的现金缩减,由此就可以通过被跳过的贷方科目记录设计费,准确地记录设计费支出。
拓展知识:延迟给付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但由于当期无发票,费用无法计入期初应付账款中,因此,该笔费用会延迟到下一期再付出,称为延迟给付税金,其最终会作为期末结转科目,由现金缩减、应付账款增加来完成。
2023 01/2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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