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2020年十二月做了成本170万的预估,2021年5月份,收到该成本票。(冲红原来,然后做了蓝字),并完成2020年汇算清缴,后面继续收到该公司开来的成本票,经检查,2021年5月收到的成本票实际为17万,会计看成170万,后票收到的成本票,其实是补未开完的票,请问2021年汇算清缴要怎样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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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4:48
处理这笔成本票的记账方法应该是:首先,2020年的汇算清缴要对之前的170万的预估进行调整,把原来的170万减去实际收到的17万,即153万作为2020年的汇算清缴金额;紧接着,再新增一条2017年开出的17万,及2021年开出的17万,分别记账为应收账款,同时记17万的贷方。最后,把这笔账款纳入2021年的汇算清缴。
拓展知识: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申报不同时期的全部税费,包括应缴税费和已缴税费,以及已交金额的结算和清算。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应当检查是否发生重大差错,如发现重大差错,应及时应税修正,并重新缴纳应税款项。
2023 01/2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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