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附加扣除如果自己父母不在了,但是对方父母在可以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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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3:20
一般情况下,赡养老人的附加扣除仅限于自己的直系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继父母、配偶等。因此,自己父母不在了,但是对方父母在的情况下,是不能扣除的。
凡是非直系亲属,并且经常赡养陪伴,照料本人老人,那么就可以申请赡养老人特别扣除。只要一旁陪伴或者照料的比例高于60%,收支平衡,有证据证明支出的费用可以申请赡养老人特别扣除。
除此之外,拥有独立收入的个人,如果支付了直系亲属赡养费,也可以申请赡养老人附加扣除。申请者在报税时,可以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申请赡养老人附加扣除。
另外,如果支付了养老院相关费用,也有可能申请赡养老人附加扣除,只要费用合法,可以根据所明示的有效证明,在报税时,申报赡养老人附加扣除。
总之,要想享受赡养老人附加扣除,一般都要通过报税申请。当然还有其他条件,如有赡养老人的紧急需求,尽量要减轻家庭压力,否则可能不能拿到赡养老人附加扣除。
拓展知识:赡养老人附加扣除一般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年龄、每人限额以及申报形式来进行申请的。每个家庭年度限额为24000元,其中每次最高可申报3000元,可以多次申报,但是最终不超过24000元。另外,还需要准备相关家庭成员的证件,以及赡养费用的支付凭证,才可以正式申报赡养老人附加扣除。
2023 01/2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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