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散装药酒100公斤直接对外销售,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240元,剩余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2000瓶,全部对外销售,每瓶不含税售价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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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2:43
对外销售的100公斤散装药酒,由于不含税,所以不计算进销项发票,根据协议,每公斤240元,销售总金额24000元。剩余900公斤散装药酒,经加工成2000瓶瓶装药酒,每瓶不含税售价150元,销售总金额30000元。整个销售活动,销售总金额54000元。
这里要强调一下,对外销售的货物,一般要计算进销项发票,缴纳进项税,以确保缴纳的税款的准确性;此次销售的货物均为不含税销售,由于不计算进销项发票,也不需要缴纳税款,但是仍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税收调查,因此卖家在对外销售之前要预留一定的风险。
税务知识拓展:
进项税:指在企业从外国(地区)、中国内地其他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或者从中国内地其他纳税人购进不动产、无形资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种。
销项税:指企业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或者向中国内地其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等(不包括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种。
2023 01/2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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