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公司另外一名中国籍员工,张张是独生子,因为利益自己,带着一个上小学的孩子,父母已年过60岁,2021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125,000元缴纳保险和公资金9500元,小刘在申报张张的个人所得税时,以居民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申报计算章章的2021年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19500元。1.请问小刘的做法正确吗?2.请列示说明,张张的2021年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19,500元正确与否的理由,并帮其将本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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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2:05
小刘的做法并不正确,原因如下:
1. 张张若作为独生子,每年可以申请2200元的独生子子女费,若申请这项补贴,则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125000 - 9500 -2200)÷(1-20%)=109100 ÷(1-20%)=13637.5
2. 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可以免税3000元,张张这里要免税6000元。以上两个条件叠加,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125000 - 9500 -2200-6000)/(1-20%)=67900/(1-20%)=84875,所以其2021年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是84875元。
拓展知识:根据国家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有权享受2,200元的子女费,父母达到60周岁的,每位每年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3000元。
2023 01/2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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