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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方购买方进项发票丢失了但是抵扣了,怎么去开丢失证明啊?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1:22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被抵扣的进项发票被确认为丢失的,企业应当申请凭借发票丢失证明。申请应当在发票被宣告丢失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提出,并附上购买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方开具的有关支付及货物交接的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的申请后,在7日内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用章发出发票丢失证明。 拓展知识:税务机关凭借发票丢失证明,在发票被宣告丢失后,可以代替原发票凭证,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或抵扣税款,同时也可以作为被加计扣除项目的证明文件。发票丢失证明的凭借应当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过期之后须重新提出申请。
2023 01/2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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