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物流公司,4月份财务人员对账时与往来公司多对出4万多元,当时这4万多元开具了运输发票,拿到对方公司才发现多给开了4万多元的发票,对方公司还用不上。我们应当怎么处理这4万多元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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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0:57
首先,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经办人应当遵守税法规定,如:发票金额不得超出实际交易金额,不得开具无关商品的发票,不得开具多张发票转让使用等。因此,对于4万多元的运输发票,您可以向对方公司申请作废,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作废申请,由税务机关核实并进行发票改正,以及相应的税款处理。此外,为了有效减少发票资料差错,您可以采用电子发票系统,分账系统,手持式发票采集终端等,实现发票自动化管理,避免发票资料差错,提高发票管理整体水平。
2023 01/2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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