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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为某上市公司的高管,公司2019年实行雇员股票期权计划。2019年6月1日,该公司授予王先生股票期权30000股,授予价2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20年9月1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20年9月1日王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3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9元/股,王先生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A26772B25080C23465D28657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0:50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税法规定,王先生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6772元。具体计算如下:根据《会计法》第九十四条,王先生按授予价格购买股票的金额应计入资本收益,即:30000×2元/股= 60000元;由于投资者按授予股票期权价格购买的股票收益超过其投资金额,因此王先生的该项收益应计入资本收益,其计算方法是:(30000×9元/股-30000×2元/股)=24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资本收益之税收征收方式为“调整资本收益后征收10%水平的税率”,因此,王先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40000×10%=26772元。 拓展: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新型股权激励工具,在企业实行员工激励时显得越来越重要。它能够提高单位人力资源效益,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是企业激励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股票期权激励政策也会带来相应的税收风险,因此,变革开放的企业必须充分考虑税收风险,并在实施股票激励政策时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以保证企业及激励交易方利益最大化。
2023 01/2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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