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北京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应发工资数还是实发工资数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0:45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北京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应发工资数,即应纳税所得额。它通常是指税前收入减去合理的税前扣除项目或税前准备金后的金额,以及现行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应发工资数具有对照性和一致性,更便于同行业、不同单位间的税前收入比较,从而充分体现个人所得税差异化政策的实施要求,是指根据发放者付款义务和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应付款项数额。 由于个人所得税是依照应发工资数来计算的,所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也需要提供应发工资数进行申报。对于拒绝提供应发工资数的单位,有可能面临处罚,甚至有拒绝缴纳或清缴税款的可能。 拓展知识:应发工资数的基本项目主要有基本工资、补贴、奖金、津贴、补发工资、绩效工资等,这些项目都是在工作单位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基础上确定的。另外,应发工资数还应包括应发,但发生日期未到的金额,比如工资提前发放,但支付日期在本月之后的工资,以及延期发放的工资等。
2023 01/27 10:56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