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非盈利性的研究院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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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7 09:31
非盈利性研究院的分录应依据其发生的交易,根据会计原则,分录应该遵循“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的基本原则。下面是一些典型的分录例子:
1. 收入:收入应当记入科目“其他收入”中,例如通过筹款活动获得的收入,捐赠的收入,以及售卖一般性商品而获得的收入,都应当记入“其他收入”中。
2. 支出:支出应当记入费用科目中,例如研究费用,差旅费用,办公费用,宣传费用都可以记入费用科目中。
3. 资产:资产是研究院拥有或控制的,可以用于支持活动或作为未来现金流量来源的形式,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表现,非流动资产有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4. 负债:负债是研究院应该付出的、控制研究院资产和收入之外的资金。它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非流动负债一般指长期负债。
拓展知识:
会计原则不仅可以用于非营利组织的分录,也可以用于其他机构的分录。比如商业企业分录,除了要遵循会计的基本原则外,还应当遵循税收原则,特别是商业企业应当注意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的分录。同时,会计原则也是指导企业进行分录的重要准则,可以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分录,从而准确反映企业包含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等情况。
2023 01/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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