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人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各占1/3 的份额,现在由于股东意见分歧,股东甲建议将公司整体转让,乙表示同意,丙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转让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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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7 0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转让只有在股东有大多数表决权时才能够进行。在本案中,甲乙丙三名股东持有公司1/3份额,由此可见,三名股东持有的份额均为一样,缺乏表决权的多数,因此,本案中的股东甲建议将公司整体转让,乙表示同意,丙不同意的情形下,公司不能够转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当股东分歧时,股东可以根据股东间的合同来解决纠纷,或者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中国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公司法》定义了公司的组成、机构、权利义务等,并规定了股东间以及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有关转让的规定,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023 01/2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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