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因为没有被对方罚款而扣除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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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6 20:54
应收账款因为没有被对方罚款而扣除的应收账款,可以在纳税申报时税前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纳税人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确实发生的有关费用、税金和损失。
因此,应收账款因为没有被对方罚款而扣除的应收账款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但是,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供税务机关核实的借款凭证及其他有关凭证,明确该借款是商业性借款,证明该借款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是合理的,才能够进行税前扣除。
拓展知识:在税收调整过程中,企业纳税人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缴纳所缴纳的税款,但应当把属于企业未发生的税金或已经发生而未缴纳的税金和发生而未被扣除的应税所得额作为纳税调整。
2023 01/2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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