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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18年已经收款确认收入开了发票,到今年业主要求2018年的款退回再重新转,这个怎么做账务处理?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6 20:47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要按照实质性经济利益原则进行处理。首先,要将2018年发生的应收款回收到无效的账户中,将2018年的收款确认的收入发票作废,并在应收账款减少的相应金额;其次,要根据业主的要求,再次转入2019年的收款,将2019年的收款确认的收入发票开具,在应收账款增加的相应金额;最后,需要在财务报表上显示该款项的计算方式,以备审计时请求账务凭证时使用。 拓展知识:实质性经济利益原则是指企业业务活动只有在具有实质性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才能被确认,其实质性经济利益的原则,是反映企业的收入和费用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的正确性的有效法则。
2023 01/26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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