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价
款200元、增值税款26元,但在会计核算时将销
售的货物按非正常损失处理,同时转出了该批销
售货物已核算的进项税额13元。上述会计处理可
能会( )。
A、少纳增值税26元
B、少纳增值税13元
C、多纳增值税26元
D、多纳增值税13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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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6 20:01
以上情况应该是少纳增值税13元,因为由于会计核算时将销售货物按非正常损失处理,这意味着200元的货物价款未能全部实现,因而应减少相应的税额,所以上述会计处理可能会少纳增值税13元,而不是26元。
增值税是企业产生的收入,也是收入所得税的一种,纳税人在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税额确定时需要提供准确的纳税依据,适用抵扣增值税纳税额应与确实产生销售收入联系,抵扣金额只能是真实存在的,不能有疑义及虚报计入抵扣,在税务申报时也需要认真检查。
2023 01/2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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