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收到一张个人代开的劳务费发票,备注栏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代扣代缴,我们怎么处理呢?发票6000金额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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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6:3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当支付方收到或发出的劳务费发票,备注栏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代扣代缴”,则由支付方负责按照法定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应当在发票开具后携带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当期应纳税额。如果发票金额为6000元,则支付方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税率(一般为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00元。
在实际运用中,个人所得税支付方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股息、利息、稿酬及劳务报酬、其他所得等。纳税人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范围的,一般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也是国家规定的,不同的纳税人可能会有所不同。
2023 01/2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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