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大病,员工拿医院的缴费单来公司报销,缴费单上的抬头为员工姓 名,公司按缴费单给员工报销了,在福利费列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员工对该报销是否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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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4:01
答案: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可以以福利费的形式支付给员工,而福利费列入教育费和继续教育费,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减免税收,具体说明如下:
1.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必须要有发票,并且发票上的抬头必须是公司名称,也就是说报销单上必须是公司抬头,才能作为税前扣除;
2.福利费一般是按月发放,如果一次性发放,而且经公司审核合理,也可以扣除;
3.员工对报销福利费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福利费在给付时已经是税前的;
4.福利费的发放有一定的金额限额,因此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最好不要超过这个限额,否则会被税务部门稽查。
拓展知识:在中国,福利费是指企业给予员工的报销或者补贴款项,是企业给付给员工的有形的利益,福利费的发放是按照企业的财务支付能力决定的,因此有福利费的存在能够给企业员工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
2023 01/2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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