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没有使用完电子发票或专票普票,可以再次申领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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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2:36
答:根据《国家税收管理机关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发票使用完毕后,如果还有未使用完毕的发票,可以申请再次申领。一般而言,纳税人在办理发票申领时,需要出示原发票种、内容、金额等相关信息,如有多张补发,还需出示多张发票的合并申领表,并提供发票补打失败原因说明,由当地税务局审核确认后,再进行发票补发。
此外,纳税人在申请发票补发时,需要提供发票使用失败原因,例如:发票载体因爆破、烧毁、潮湿、虫蠹、销毁等原因使用不了;在使用发票过程中,由于纳税人错漏填报发票号码、发票金额错误、发票接收方不确定等原因导致发票使用不了等。
考虑到补发发票与发票综合管理的完整性,在申领发票补发时,纳税人需要在税务机关指定的系统上提供原发票使用情况及补发发票情况,并确定已使用的发票不予补发的原则。以上就是没有使用完电子发票或专票普票可以申领补发的情况,希望能帮助到老师。
拓展知识:为了提高税收管理效率,近年来,国家对税务系统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和改善,推出了“实时税务”管理机制,从而实现了所有发票的实时申领和使用的管理,较好地克服了发票不能及时补发的缺点,有助于释放出税收管理的红利,实现税收初级落实。
2023 01/26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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