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笔收入签订合同,根据合同分2次结算收入,第一笔7月开票30万,对方因为合同内容中结算收入比例,第一笔打款28万,有2万要等第二笔20万一起打款。10月,28万现在已到账。是否需要把原先发票30万冲红重新开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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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2:32
不需要把原先发票30万冲红重新开票,因为收入的交税方式是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为税源,根据国家税务规定,当当事人达成一致,对同一笔收入,可以分次支付,但必须在当期纳税,才能获得税收优惠。在此情况下,第二次支付的款项就可以抵扣第一次款项,也就不需要把原先发票30万冲红重新开票。
此外,在收入支出款项中,还有一种叫做财务融资(再融资)的特殊处理方式,就是约定在已支付款项的基础上,再次支付一定的款项作为财务融资,这也是众多企业日常使用的一种财务操作方式。由于财务融资是一种特殊的收支情况,一旦由双方达成协议,期限和金额等内容均须经过双方共同确认,才能完成财务管理,以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2023 01/2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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