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通讯产品、移动互联网、电脑软硬件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城、计算机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技术咨询、设计、上门安装、上门维护;计算机硬件组装、销售;服务器及电子产品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可以开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服务名称“电子计算机配套产品及耗材*xx”的发票吗?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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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1:37
根据您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开具货物或劳务名称为“电子计算机配套产品及耗材*xx”发票。该货物或劳务应当符合您的经营范围,同时符合发票法的相关规定,Otherwise,您不能开具发票。
拓展知识:发票是一种凭证,由发票发起方出具,用于证明已获得货物或提供服务的收入,发票是有效的纳税依据,应当符合发票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产生法律责任。发票有两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又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收据。发票应当正确填写,包括购买方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或应税劳务等。
2023 01/2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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