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一下,6月份的电费发票7月份开,那做账的时候可以把发票做到6月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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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0:01
根据我们的会计理论,把发票做到6月份是不可以的。因为在做账的时候,我们需要根据原则性的原则,一次性把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等经济事项确认,交叉核对,再完善上入账,最终进行核算。而6月份的电费发票7月份是开的,不符合确认原则,本月产生的收支应该当月发生,并在当月完成确认,否则不能视同发生,从而影响准确性和合法性核算。因此,作账的时候,不能把发票做到6月份,这是不合理的。
同时,我们要知道,会计是以发生为依据,以实际出现的经济事项为基础,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因此,发生的原则是会计科目确认的根本准则。只有在这种发生原则下,才能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有利于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实现。
2023 01/2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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