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方和我们签合同300万,我们这边开了专票,但是对方一直不付钱,只是把税费和劳务费给了我,公司账户上没有收到300万。税局会不会查这个收入,对我们公司有影响吗,不是说是虚开发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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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6 08:20
税务局会核实是否财务状况正确,对于对方拖欠的300万,如果未及时录入公司的账户,而是发生转移,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所以公司最好将当时收取的税费和劳务费等税收合规发票作为凭证,根据税务当局的审查要求提供该笔款项的银行流水和付款凭证,方便税务局审查并依法减免税收。另外,如果不能完全核实交易双方是否真实有效,而收付双方又未有合理记录并有效证明,也有可能成为虚开发票的罪魁祸首。拓展知识:虚开发票是用虚假的原因提出和开具发票,或按照虚假事实开具发票,以冒充正常经营者使用发票,违法获取税收优惠,行为严重破坏税收秩序及经济秩序的行为。
2023 01/2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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