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妆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一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提供的原材料成本100万元,受托方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20万元。甲企业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的护肤类化妆品后,当期全部连续生产加工为高档修饰类化妆品,后该批高档化妆品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为165万元(不含税)。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甲企业销售该批高档化妆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
这个是没有同类价格么 所以在扣除时候后面用应该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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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6 07:52
计算甲企业销售该批高档化妆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4.75万元。
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首先,先计算出加工费和原材料成本的组价,即120万元,然后再计算其销售额扣除组价后剩余的销售价款,即165万元-120万元=45万元,最后就是消费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销售价款45万元*消费税税率15%=6.75万元,所以,甲企业销售该批高档化妆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4.75万元,即20万元委托加工费加上6.75万元消费税。
由此可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所生产的加工品,销售时要缴纳消费税,其计算方式是销售额扣除原材料成本及加工费所得销售价款乘以消费税税率所得消费税。此外,当我国的消费税改革升级,消费税的计算也会随之变化,因此,纳税人在缴纳消费税时要及时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2023 01/26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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