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其他公司的钱是计入,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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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5 20:54
根据《会计法》第三条规定,收到其他公司的钱,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也可以计入其他应付款。具体是无所谓,要看收到其他公司钱的原因,以及对方的期望。
一般来说,如果收到其他公司的钱是由于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则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例如,一家公司有义务向另一家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收到其他公司的款项,则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如果收到其他公司的钱是因为双方的经商活动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则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例如,一家公司有义务向另一家公司购买产品或服务,收到其他公司的款项,则应计入其他应付款。
在记录收到其他公司的款项时,应特别留意有效期、支付方式、结算时间等条件。此外,收到其他公司的款项还应向银行办理入账业务,以便及时发现对手方的欠款情况。
拓展知识:
会计中,应收款和应付款都分帐户记录,应收款是指可以从业务往来收到应得款项,而应付款则是指从业务往来应付款项。在操作上,应收款和应付款都是必须进行账务处理的,而且都是在会计核算核算之前和之后都要进行记录。
2023 01/2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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