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销售方,发现上个月开具的发票开错了,跨月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寄给客户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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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5 20:39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75条规定,当发票开具出现错误时,需要发票销售方采取分期红字发票开具的方式进行补正,即销售方应当开具新的红字发票,将误开发票金额减去,正确地填写发票数量、开票日期及金额,确认发票内容后,应当将红字发票寄给客户。因此,如果是跨月开具红字发票,是需要寄给客户的。
此外,发票销售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发票信息的准确性,以便避免发票开具出现错误。一般措施包括:及时与客户沟通核对确认发票内容;给发票开具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定期进行发票开具质量检查工作;定期及时核对发票确认登记的信息;建立开具发票的鉴定制度;正确使用发票专用程序等。
2023 01/2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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