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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想问一下,税务系统的增值税申报好后,再来做免底退税申请表,年底退税申请表的所属期是七月份的,那我免抵退税金额的附加税计提七月份的还是八月份的?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8:44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案:应该是八月份的,也就是说,免抵退税金额的附加税计提应该是属于八月份的,而不是七月份的。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免抵退税金额的附加税应该在当期已完成申报的增值税款额基础上,进行月度计提。因此,如果退税申请表是属于七月份的,而申报的是八月份的增值税,则免抵退税金额的附加税计提还是要在八月份的,只是需要把八月份的增值税减掉七月已申报的增值税,得出七月份应计提的免抵退税附加税即可。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指以货物及劳务为销货或者提供劳务的货物以及劳务交易为销货或者提供劳务的消费者,对他们交易行为实行税收征收的一种税种。免抵退税是一种由政府主动扶持企业,并由企业投入税收分担的关税政策。
2023 01/25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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